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销毁报废专用设备并出售销毁后废金属项目询价公告
编号:第093号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销毁报废专用设备并出售销毁后废金属以询价的方式选择废金属收购单位,现将询价有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销毁报废专用设备并销售销毁后废金属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复报废专用设备:28台(套)。
2. 销毁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现场监督销毁工作人员的销毁要求。
3、在销毁专用设备和购买销毁后形成的废金属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废金属收购单位自行承担。
4、统一安排投标申请人现场勘验报废专用设备。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的金属回收特种行业许可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相关施工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金属回收特种行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下午17时止。
地点:呼和浩特市达尔登北路19号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综合楼3楼302室)邮编:010020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471——4348398
传真:0471—4348714 电子邮箱:784333171@qq.com
请在工作时间联系:8:30——16:50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2.报名及报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人应将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等),连同资料一并递交或传真。
此公告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