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实验室用小型切丝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50156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实验室用小型切丝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用小型切丝机采购
二、招标内容
1.采购数量:实验室用小型切丝机,1台
2.用途:用于实验室烟叶片切丝
3.技术要求:
采用高精度智能数显变频器控制,具有转速调整、正转、倒转、自动保护等功能。滚刀式切割,刀辊转速、进料带速度由PLC精确控制,可实现恒速进料、恒速切割等多功能运行。要操作、维护简单,使用方便,运行稳定,同时噪音小于60分贝。电源:380VAC ±10%;50Hz±5。功率:0.8KW—1.5 KW。切丝宽度0.8 mm—1mm。
操作手册(包括维修手册)2套。
维修工具一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四、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原件供验证: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证明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工程部邢晓光处)。
3.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无需委托书;
(2)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六、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款项可电汇至如下账号: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如意支行
账 号:47190027591030415020156
行 号:308191036018
3.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回执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评标时间: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数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按投标人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金桥路与赛罕大街交叉口,具体房间见当天酒店大厅水牌指示)。
(4)递交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需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金桥路与赛罕大街交叉口,具体房间见当天酒店大厅水牌指示)。
4.评标时间:
5.评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金桥路与赛罕大街交叉口,具体房间见当天酒店大厅水牌指示)。
6.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工程部
3.联系人:邢晓光 王静
4.联系电话:0471-3255257
电子邮箱:xingxiaoguang2008@126.com
5.如咨询招标项目技术部分,请联系招标人:
招标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好毕斯(设备管理部)
联系电话:0471—4348579
九、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体: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5日。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beautikk.com)和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nmgzb.com)上同时发布。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座机、手机号):
电子邮箱: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用小型切丝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51-150156)
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名称](公章)
2015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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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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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印刷体) 签字: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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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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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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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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