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低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51120)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建筑面积表:
设施名称
|
建筑面积
|
单位
|
联合工房
|
54472.22
|
平方米
|
生产管理用房(综合楼)
|
17281.76
|
平方米
|
白塔封闭库
|
19500
|
平方米
|
辅料库(综合库)
|
19612.15
|
平方米
|
片烟库
|
19612.15
|
平方米
|
白塔发酵室
|
8200
|
平方米
|
白塔配电室
|
124.08
|
平方米
|
白塔南平房
|
390
|
平方米
|
白塔锅炉房
|
403
|
平方米
|
后勤保障设施
|
2300
|
平方米
|
合计面积:141895平方米
|
2、电气设施防火防爆检测内容
消防电源及消防用电设备、低压变配电装置、电气照明装置、低压配电线路、低压电器、低压电动机、电热设备、接地系统、防爆及防火电气装置。
3、检测的标准
(1)建筑电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电气装置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电气装置安装: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
(5) 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4、项目投资额:约16万人民币。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检测通知之后一周内开始到甲方指定地点开始工作,自开始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检测工作,之后出具正式的检验报告。
检测地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金桥厂区和白塔库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靠的检验质量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四)至少提供一份2012年至今大型工矿企业或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测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原件供验证(同时,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交身份证明;如是受托人参加,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2)在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
(6)2012年至今大型工矿企业或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测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工程部邢晓光处)。
3、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交身份证明;如是受托人参加,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2)在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
(6)2012年至今大型工矿企业或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测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款项可电汇至如下账号: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如意支行
账 号:47190027591030415021120
行 号:308191036018
3、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回执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评标时间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数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按投标人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金桥路与赛罕大街交叉口,具体房间见当天酒店大厅水牌指示)。
(4)递交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需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金桥路与赛罕大街交叉口,具体房间见当天酒店大厅水牌指示)。
4、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5、评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金桥路与赛罕大街交叉口,具体房间见当天酒店大厅水牌指示)。
6、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工程部
3、联系人:邢晓光 杨友林
4、联系电话:0471-3255257 3255287
电子邮箱:xingxiaoguang2008@126.com
十、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体: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座机、手机号):
电子邮箱: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51-151120)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名称](公章)
2015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
所投项目
名称
|
|
联系人
|
(印刷体) 签字: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E-mai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