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及品牌设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标段:专利业务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及品牌设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标段:专利业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编号:HCYXZB-2018--055-02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及品牌设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二标段:专利业务服务采购)。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周期内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五)预算资金:10万元。
(六)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专利业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内专利申请服务,主要包括专利撰写、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专利授权、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以及证书办理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事项;
(二)授权专利的维护,主要指监控并代缴专利年费;
(三)专利培训服务,主要是专利法律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形式包括讲座、座谈、研讨等;
(四)专利协助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配备专职联系人,按时收转并妥善管理所有相关文件,监控并代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专利管理事项;
(五)专利事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专利申请问题及涉及专利内容的咨询、日常管理方面的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战略规划及保护策略、内部管理方面的建议以及涉及专利的相关文件的审核等),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书面或口头专业建议或意见;
(六)定期为招标人做专利侵权风险排查工作,如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及时通知招标人,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配合招标人采取相应措施;
(七)办理其他专利相关事宜,诸如著录事项变更等。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登记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中标后能够开具适用税法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应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具备为本项目指派机械、化工、生物领域的专利代理人至少各1名;
(五)上述第(四)款所述的专利代理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本企业的书面劳动合同;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
(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三)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网址:www.nmgztb.com.cn
(四)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beautikk.com
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均可: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招标部
3、报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招标部
4、携带资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副本;
(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书;
(5)机械、化工、生物领域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邮箱:bjhcyxzbb@163.com
3、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一)获取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0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招标部
(三)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招标部
(四)售 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收款单位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大街支行
帐 号 :626 563 917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会议室。
3、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会议室。
6、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评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
8、评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16楼会议室。
(一)招 标 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二)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杜先生
电 话:0471-5989785
招 标 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 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